拿起了另外的二封信,一張是用藍色原子筆寫的正本,另一張和前一張比起來顯然不是同樣的內容,而且是影印本。

我拿起了,影印本,邊看邊哭,邊哭邊笑。

茹甜:

我想這應該是我寫給你的第八封信,也是最後的第一封,你不用跟我道,因為錯的人不是你,而是我,一定是我對你照顧的太多,也或許是你不喜歡我騎機車載你,如果是這樣的話沒關係,我可以去打工,我可以去7-11或是麥當勞,只要我們一起努力,一定可以賺到的,我不怕辛苦,就算忍受再多客人的白眼,再多老闆的折磨,但只要能讓你過的更舒適,我也會努力堅持到底!

在陪你的日子裡我很快樂,一點都不覺得苦,因為只要你仍然在我身邊,苦,就變為了甜,記得我們第一次出去就是學長拒絕你的那一天,那天你說你心情不好想看海,當時的我很笨,本來想載你去白沙灣,但迷了路,只好到漁人碼頭,事後雖然知道在漁人碼頭只能看到淡水河,但我們還是很快樂,第一次跟你出去,我回憶了好幾次,每次都懷念到睡不著。

看了你寫的信,我堂堂一個大男人也流下了除了被老爸重打之下才會流下的眼淚,而且多了很多倍。

第一次看電影我對你說的那句,「YOU JUMP I JUMP」確實代表我內心對你澎湃的情感,也代表我心裡那鼓想保護你的衝勁,事實也證明了我並不只是空口說白話,你記得嗎?有一去逛街時,一個缺錢的中年男子搶了你最喜歡的那個包包,我拼了命的跑,不要命的追,追到他時我也死命的抓住他的腳,不讓他跑掉,儘管當時的我被他拖著跑了好幾公尺,儘管當時他無情的拳頭一拳一拳的打在我的臉上,胸口,肚子,手,腳,通通都有他留下的痕跡,但仍然是甩不開我,因為我知道那是你最愛的包包,最後包包搶了回來,但也因此倒在地上爬不起,雖然我被打的吐血,但不知為什麼血的滋味竟然是甜的,住院二天我也不怨恨,因為「YOU JUMP I JUMP」。

你知道我們在一起多久了嗎?是二百六十五天零五個小時,你知道我喜歡了你多久?是四百八十五天,高一剛入校園時,就發現在跟同學聊天的你,第一看到你,我就深深的被你吸引住了,不只是視線就連心也黏在你身上,再也拿不走開了。

我知道再求你也沒有用了,但我你難道一點都不覺得可惜,一點不眷戀我們在一起的那份甜蜜,請你再次想一想,那個對你只求付出不求回報,只想看你微微一笑的我,請你你再次想一想,你失戀時不畏艱難陪著你的我,再給我一次機會好嗎?

永遠愛你的天天上

信的內容到這裡結束了,但看完這封信的我,並沒有像看完茹甜的信一樣難過,我只是在笑,笑我的儍,笑我的癡,笑我的年少無知。

記憶回到了從前,當天茹甜把信拿給情聖要他轉交給我,但那天我因為失戀沒心情上課,所以請假,而八卦的情聖則把情書公佈了開來。

「哇!阿天,你女朋友真是有情有義耶!」

「她文筆好好喔!看的我們這群大男人全都哭了!情聖你去拜他為師好了,有這種寫信書的功力不愁沒女朋友了。」

「聞茹甜文不哭者,無愛也。」連古文也出來了。

當晚我在看了她的信之後哭的稀哩嘩啦,五天後就把我熬夜所寫的的回信拿在手上帶到她所在的貿二甲班準備交給她。

「怎麼辦,怎麼辦,很尷尬耶,她會不會回心轉意,再跟我在一起。」正當我在猶豫不決時,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

「興育,等一下我們要去那裡吃飯阿?」一陣刺耳且熟悉的聲音,打斷了我的思路。

「你………你不是很難過…………他是誰。」阿杜的歌聲【他一定很愛你】猶如在我耳邊響起一般,迎面而來的不正是我朝思暮想的茹甜嗎,為什麼他的手卻跟一個我不認識的小子牽在一起,我在作夢嗎?

不可能,如果是作夢,為什麼我的心會那麼痛,痛到快要四分五裂了,如果不是真的,為什麼和茹甜從前的往事會如此鮮明的浮現我的腦中,如果這不是事實,為什麼會有一股重重的壓力,壓的我喘不過氣來,好像有人按住我的口鼻,重擊我的胸口。

幻覺,都是幻覺,這是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在心灰意冷,心力交瘁,以及連續五天只睡不到二小時拼命的寫出那篇回信的結果之下,下場就是暈倒。

「他醒了!」

「對阿他張開眼睛了!」

張開了矇矓的雙眼,看到了一個靠我臉很近的一張【鬼臉】。

「哇!鬼阿!」

「鬼你的頭咧!我情聖啦!你的救命恩人,要不是我背著你來保健室,你早就死在路邊了,早知道就不理你,還被你說成是鬼。」

「謝謝,對不起。」我無力的說道。

「不要吵他了,人家剛看到世界上最殘忍的畫面,大夥們,閃人。」話,大家便一而散了,剩下孤獨的我,感覺到世界上只剩我一個人,一個孤單的人。

光陰漸漸的流逝,時間能沖淡一切,這句話一點也不假,但還要再加上連續偷喝了老爸幾個晚上的洋酒,到錢櫃和好樂迪唱了幾百遍的分手快樂和強迫同學們陪我喝個爛醉,邊練著睡著時楊過在夢中教我的黯然消魂掌,在教我時他還告訴我,這個仇一定要報。

總之,過了一個多月後心情總算不那麼糟糕了。

在心情平復後的第七天,提筆又寫了一封信,也就是那封用藍色原子筆所寫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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